根据朝行(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厦朝行专审字〈2023)第Z0237号《专项报告》,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对福建省信用协会2020年l月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邱靖会长任期的财务报表,作为会长邱靖的离职审计,其后副会长兼法定代表人唐振禹在2021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职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的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根据审计获取了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现根据审计情况,对福建省信用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时间
由于第二届会长邱靖于2020年8月10日提出辞职,根据有关规定,本财务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为邱靖会长离职财务情况。第二部分从2021年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为唐振禹副会长兼法定代表负责的财务情况。两部分都真实体现福建省信用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真实财务状况。
二、财务情况
(一)资产
经审计,协会截止2023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为103,082.41元。
(二)负债
经审计,协会截止2023年11月30日负债总额为-32,966.70元。
(三)净资产
经审计,协会截止2023年11月30日净资产总额为136,049.11元。其中:
1、非限定性净资产:136,049.11元。
2、限定性净资产:0.00元。
三、汇总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经审计,协会自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收入总额为603,300.00元。其中:1、会费收入519,300.00元;2、提供服务收入84,000.00元。
(二)支出情况
经审计,协会自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支出总额为528,857.18元。其中:1、业务活动成本12,459.60元;2、管理费用502,880.18元;3、筹资费用4,051.96元;4、其他费用9,465.44元。
四、审计发现及结论
1、执行了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未发现审计对象任期内经济情况有占用、转移资产、利益输送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信用协会会长邱靖和法定代表人唐振禹同志任职期间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协会2023年11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的业务活动成果。
陈光祥